發(fā)布時間:2022年11月22日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時時檢校著我們的司法能力與價值,并促成、維護、發(fā)展著司法活動及其價值,而司法者正是在辦好并通過每一個司法案件,持之以恒、久久為功來傳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xiàn),凝結著全體人民共同的價值追求?!苯衲?月修改后的憲法第24條規(guī)定“國家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近日中共中央印發(f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guī)劃》,部署安排力爭經(jīng)過5到10年時間,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筑牢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亞里士多德曾說“凡是可欲的皆是值得追求的,凡是值得追求的皆是有價值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解釋說人們對道德、金錢、權力值得不值得、劃算不劃算等總的看法是價值觀。人民群眾最關心的最實際、最直接的問題中充滿了價值的區(qū)別與選擇。價值觀以經(jīng)濟社會生產(chǎn)力發(fā)展水平及其文化為基礎和背景,具有層級性、相對性、超越性和普遍性。以儒家思想、漢唐律典和近代民主革命為背景的中華法制文明與以圣經(jīng)、羅馬法及近代憲法為背景的英美法德等國法文明都有其獨特而又交融的價值觀。古代社會明德慎罰、明刑弼教、教廷裁判及近現(xiàn)代社會司法所包含、宣示、護佑之價值觀都反映了司法活動與價值觀的休戚與共。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以來,共同綱領實施以來,五四憲法誕生之后,特別是四十年前決定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帶領人民追求、倡導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的價值觀已為新時代我國社會、公民所崇尚、認同和踐行,并推動著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016年中央《關于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強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靈魂”。“要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這是基于司法實踐豐富經(jīng)驗的判斷。
司法選擇、宣示著社會核心價值觀:1928年春,毛澤東領導工農紅軍在井岡山根據(jù)地實行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償、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等內容,學過法律的人都會辨識其與現(xiàn)代民事、行政、刑事、軍事法治精神的相通之處。抗戰(zhàn)時期,馬錫五調判的封棒兒婚姻案體現(xiàn)了陜甘寧邊區(qū)民主政府倡導的人身自由、婚姻自主的核心價值觀;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工傷概不負責的行為既不符合憲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也嚴重違反了社會主義公德,應屬無效民事行為”,勞動創(chuàng)造財富,工傷應予賠償,敬業(yè)、誠信、友善的核心價值觀再被彰顯;司法護佑、校正社會核心價值觀:近五年,人民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案件19.5萬件2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干部101人,廳局級干部810人。這彰顯了黨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陽光之下、憲法之下一律平等的價值追求;呼格吉勒圖、錢仁鳳、聶樹斌等或被平反昭雪或重獲人身自由,獲得國家賠償?shù)陌讣t無疑是對自由、公正、法治等核心價值觀的宣示與重申。美國籃球明星喬丹拿到的判決書和應對世貿爭端的案例足證我們的價值觀可用法律規(guī)范的語言與世界交流。確如國際法律哲學和社會哲學學會主席佩雷爾曼所言“法律基本上是關于各種價值的討論,所有其他都是技術問題”,也正是司法技術在研判、追求社會生活事實、證據(jù)之真的價值和社會生活倫理、秩序之善的價值。我們自信同多數(shù)國家參與并遵行的由《聯(lián)合國憲章有關人權的條款》《世界人權宣言》《發(fā)展權利宣言》所申明的“以更大的自由促進社會進步和生活水準的改善。并為此目的,力行寬容,彼此如和睦善鄰和平相處”,“人人于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人是發(fā)展的主體,因此,人應成為發(fā)展權利的積極參與者和受益者”的價值觀亦是融會貫通、與時俱進的。
主持起草《法國民法典》并以為法典勝過其一生戰(zhàn)績的拿破侖曾說“世界上有兩個杠桿可以驅使人們行動——利益和恐懼”,現(xiàn)代社會的基本特征證明法律承載、蘊含著每一社會的核心價值觀,是法律規(guī)范、引導和調節(jié)著人們的行動。價值關乎民心公論和私利公益,具有感情性、社會性,實踐性的價值觀離不開蕓蕓眾生的物質欲望、精神需求和行動。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初步形成的法律體系體現(xiàn)了繼承中國法制文化優(yōu)秀傳統(tǒng)和借鑒人類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對借鑒吸收、包容、豐富和保障核心價值觀起到積極作用。司法者在依法評判人們受一定的價值觀指導而追求利益的行為時,表現(xiàn)出其與每一社會核心價值觀關系密切。定分止爭的司法活動始于價值觀的差異、對立與沖突,止于差異、對立、沖突的彌合、消解與恢復,司法活動實乃一種價值活動,司法活動的價值應與社會核心價值觀相契合。
多少案,印證了核心價值觀歷久彌新的價值;多少案,詮釋了核心價值觀與時俱進的豐富內涵。只有站在人民立場,維護人民利益及其在價值觀上的“最大公約數(shù)”,法治方可獲應有的公信和權威。司法活動是事實認識的活動,也是價值評價的活動,司法是事實的天平,也是價值的天平。如古希臘神話“普魯克拉斯提斯之床”所喻示:人的話語與行為是從價值坐標出發(fā)的,對司法活動的評價既來于自知之明,也在于公聽并觀、集思廣益、兼聽則明。所以,司法者應善于學習,長于研究,熟于運用法律規(guī)范包含的核心價值觀,如是才可理力豐沛,游刃有余于依法析理、息事寧人,因為“沒有價值判斷,一個人不可能從形式正義前進到具體正義或實質正義”。 司法者參與的傾聽訴辯意見,擺證據(jù)講法理的每一次訴訟活動,一定是一次價值觀沖撞、激蕩、整合、而終應以核心價值觀取勝的活動;勝訴應當是行為、事實、證據(jù)反映的法律規(guī)范的勝訴,也應是法律規(guī)范承載、蘊含、護佑的核心價值觀的勝訴;而抵觸、忤逆核心價值觀的行為、證據(jù)、事實將預示著敗訴并招致法律規(guī)范對背離、玷污、損毀核心價值觀的行為的譴責與制裁;司法者合議、擬就的每一份利國益民的裁決,一定是一份孕育、栽培、護佑著核心價值觀的裁決。不可想象不受核心價值觀指導、調適的司法活動,不可理解存在不受司法保障的核心價值觀。所以,清醒的司法者都會認識到正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時時檢校著我們的司法能力與價值,并促成、維護、發(fā)展著司法活動及其價值,而司法者正是在辦好并通過每一個司法案件,持之以恒、久久為功來傳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人民法院報》(2018年8月7日第2版)